墨巢书屋 小说推荐 · 最新章节 阅读历史

快穿年代:我实习牲,微操即赢麻最新章节

第907章 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(32)

作者:布鲁菜菜子 · 原作:《快穿年代:我实习牲,微操即赢麻》 · 分类:都市言情 · 第 927 章
18px

大概是因为题材新颖,又或者是内容太过于有大病。

不管怎么样,反正黄米的书是火起来了。

出版社给她寄了好几次加印通知,黄米当然是同意啊!

加印一次就能收一次的钱,谁不乐意啊。

狗不理的名字,响彻大江南北。

就连高泽霖所在的部队,都出现了狗不理的小说。

“我真想看看那个狗不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,我媳妇整天捧着他的书看,偶尔还对我大放厥词,我都快疯了。”

刚训练完一场,大家都坐在训练场上休息。

郑璟阳就凑到高泽霖身边坐下,大肆的吐槽那个叫“狗不理”的作者。

高泽霖喝水的动作一卡一卡的,假装不知的问他:“怎么对你大放厥词的?”

他想看看别人都是怎么评价的,好回去说给黄米听,让她听听真实的群众呼声。

郑璟阳惨笑着说道:“男人!放下你的尊严!你会后悔的!你休想逃出我黄傲天的手心!”

“哈、哈、哈、哈、哈!”

高泽霖谨慎的停止喝水。

群众的呼声其实并不重要,黄米开心就好。

真的。

反正狗不理的书,不是一般的畅销。

那就够了。

怪的书见多了,但特别怪的,就此一本。

就连白珍珍和黄爱华的邻居,有两个人也跟风买了一本回去看。

这故事情节,怎么越看越像在讽刺什么。

女主黄傲天并没有因为下乡的行为,而逃脱被家族连累。

很快,那个出手阔绰的黄傲天知青,丝滑的从知青成了下放人员。

已经和黄傲天领证的陈大柱更是丝滑的和她领了离婚证。

“男人,我黄傲天一人做事一人当,等我归来,必将重回巅峰!”

黄傲天挺直背脊去了牛棚。

这一去就是三年,别说登顶了,不掉坑里就不错了。

这三年里,陈大柱入赘村长家,孩子都生了俩。

而黄傲天本天,只能挑着牛粪,眼神阴郁的看着陈大柱一家的幸福。

但没关系,陈大柱虽然入赘到了村长家,那都是有原因的啊!

作为一个有情有义的人,陈大柱以身作局,入赘到村长家里,那都是为了黄傲天的安危啊!

不知道他怎么说服的村长,村里对牛棚的管理还算宽松。

偶尔黄傲天还能收到陈大柱私下塞过来的物资。

黄傲天感动至极,大呼:“不愧是我黄傲天的男人,你放心,等我归来,一定十倍百倍的补偿你!”

可等她归来,她成了流氓。

无房无地无工作。

补偿给她的钱,被小偷摸了包。

和村长闺女离了婚的陈大柱傻眼了,他孩子也没要,一无所有的跟着黄傲天回了城,却只能借住在黄傲天前夫家里。

寄人篱下。

“这剧情咋这么熟悉啊。”

住在黄爱华隔壁的邻居江子喃喃自语,死活想不起来,他去年考上了大学,现在正放暑假回来。

又看了好几章,被剧情逗得哈哈大笑。

看尽兴了,他准备去供销社买瓶冰汽水回来边喝边看。

出门的时候眼睛不小心往隔壁瞄了一眼。

“!”

这不就是隔壁的故事吗!

白珍珍——性转版陈大柱。

林峰——自命不凡黄傲天。

黄爱华——村长家的闺女。

“对上了,都对上了!”江子兴奋的低声呐喊。

“啥对上了?”

看到刚踏出家门又立马回来的儿子,江婶好奇的问道。

“妈,你看小说吗?”江子暗戳戳鼓动。

江婶:“嗯?”

……

黄傲天,哦不,林峰快笑死了。

想起来就在黄爱华和白珍珍家里笑得发癫。

“没想到我的戏份还挺多,陈大柱?你爱得够深啊,后悔了没?你还不如当初和我一块去农场呢,说不定我的钱还不会丢。”

林峰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

“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莫欺老年穷啊哈哈哈哈哈哈!”林峰指着自己笑弯了腰。

他穷是穷,但没人欺他,反而黄爱华和白珍珍快被他们父子俩逼得快疯了。

有时候只要自己不要脸,日子就能过得很好。

林耀深以为然。

“妈,干爸,你俩努点力啊,我这么大年纪了,彩礼还没着落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俩死了呢。”

林耀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林耀了。

他现在结交的朋友什么人都有,最多的还是整天游走好闲偷鸡摸狗的小混混们。

他和他们臭味相投。

不小偷小摸怎么办呢?

真靠黄爱华每个月的那点工资,别说他爸了,他自己都吃不饱。

黄爱华和白珍珍沉默不语。

他们才是弱势群体,早就被这对父子欺压惯了,现在一点回嘴的想法都没有。

现在只有一个问题。

——这本该死的书到底是谁写的!

答案不用想都知道,黄米啊!

她就是那个不讲武德的狗不理!

想找她问个清楚?

不可能,首先林家父子就不会同意。

“想都别想,你要是走了,我和林耀喝西北风去啊?”林峰无理也要搅三分。

他觉得现在的日子挺好的。

刚回城时丢的钱已经成了他的心病,思来想去,这笔钱肯定和黄爱华和白珍珍有关。

他和林耀回来的时候,只接触过他们两个。

这些年肯定是在演戏给他们父子俩看,要是轻易放他们走了,他们再把那笔钱拿出来潇洒。

他林峰不就成笑话了吗!

再说了,现在不用上班不用操心生活上的事。

连房租都不用操心,过一天算一天,反正他们也赶不走他。

没心没肺的日子过久了,身体都好得多。

至少比黄爱华的身体好,黄爱华要是想赶他们父子出门,动武力肯定是行不通。

进省城质问黄米的想法正式破产。

他们一家在当地已经成了“风云人物”,吸引来了不少书友。

他们想看看黄傲天的原型到底长啥样。

林峰来者不拒。

“你这孩子,要看你就大大方方的看,你跟叔说一声,叔还不让你看一眼?”林峰揪出一个躲在树后偷看他的人。

对方看着约莫不到二十岁的样子,眼神清澈,手里还捏着一本看着极为喜庆的书。

露出的小字“作者:狗不理”被他看得一清二楚。

被“黄傲天”抓住了,年轻人有些尴尬。

心里确是十分的激动。

‘不愧是抓了陈大柱九十九次的男人!’

心里这样想,嘴上却不能这样说出来,那不成傻逼了吗?

年轻人唯唯诺诺:“傲天叔你好。”

说完他就想死,这都是些什么啊!

死嘴,乱说话。

“额……对不起,叔,你怎么称呼?”年轻人耳朵红彤彤,想钻进地缝里去。

林峰哈哈大笑,“傲天叔挺好,就这样叫!”

年轻人一看,性情中人啊!

不愧是傲天叔!

林峰放下身段的时候,一只狗他都能聊得起来。

不一会功夫,年轻人就认领了书中的一个角色作为自己的代号,两人一见如故,倒像是多年旧友。

“傲天叔,你也别客气,狗不理的书你看完了没?你就叫我令狐二狗得了。”

熟络起来后,年轻人变得无比开朗健谈。

两人聊完了傲天叔当厂长那几年的故事后,令狐二狗还请傲天叔去馆子里搓了一顿。

“二狗小弟,别送了,就送到这吧,叔这就回去了!”林峰依依不舍的挥手告别。

又混了一顿好的,日子美滋滋。

“行!傲天叔下次见,这天也不早了,我也得赶紧回家,你好好的嗷!”令狐二狗小弟也一步三回头。

一个叫叔,一个称弟,各论各的还挺和谐。

“追星”的人多了,请林峰吃饭的人也多。

林耀也跟着蹭了两顿。

当某一件事,当事人自己都不在乎,甚至还能拿出来取笑的时候,打趣的人就觉得没意思了。

到最后,这场风波受伤的只有黄爱华和白珍珍。

他俩牙齿都快咬碎了。